户口迁移的新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学历落户
◆ 条件
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与单位签定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缴纳状态为“已缴存”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缴纳状态为“已缴存”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50周岁以下、博士55周岁以下,不用缴纳社保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经教育部认定且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年龄同国内学历要求。
注意:这里的学历都必须是全日制统招生,不包括MBA、在职研究生等学历,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 材料
满足上述学历要求的朋友,全年任意工作日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2 |
夫妻投靠落户
◆ 条件
1、夫妻婚龄满2年(含2年);
2、在杭州的一方有杭州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
3、另一方持有在杭州申领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满足以上条件,可自愿申请投靠在杭配偶户口处。
◆ 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
4、在杭一方的杭州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5、另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
6、出生医学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
8、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9、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10、房屋权属证明。
◆ 说明
1、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2、浙江省居住证需提前登记居住信息,居住满半年后才可办理。
| PART 3 |
老年投靠落户
◆ 条件
一、80周岁及以上: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条件限制,可以自愿选择投靠在杭城镇有合法固定居住所的子女。
二、80周岁以下: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大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杭州地区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数子女”原则投靠;
3、夫妻双方原籍在杭州市区,因工作调动在其他地区离退休,有子女在杭州市区的,满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回杭投靠;
4、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应由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迁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分居(丧偶、离婚的除外)。
◆ 材料
1、申请人及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父母双方结婚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子女分布情况及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退休证明;
6、原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曾经在杭证明;
7、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8、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9、房屋权属证明;
10、本人在杭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11、社区盖章的申请人书面申请。
◆ 说明
1、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2、浙江省居住证需提前登记居住信息,居住满半年后才可办理。
| PART 4 |
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
◆ 条件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
2、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符合以上条件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 材料
1、申请人及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结婚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5、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房屋权属证明;
7、本人在杭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8、社区盖章的申请人书面申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5 |
部队随军家属投靠落户
◆ 条件
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随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家属农转非:
1、军龄满15年;
2、副营职或技术十一级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上;
4、现役五、六级士官。
◆ 材料
1、申请人及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结婚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5、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房屋权属证明;
7、本人在杭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8、申请人书面申请;
9、军、士官职级证明(任命书)或军龄证明;
10、军、士官所在部队申请随军呈批表(必须有师政治部主任签名)。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6 |
职称落户
◆ 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在杭缴纳1年社保(不含补缴)
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不含50周岁以下 ,在杭缴纳1个月社保。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状态为“已缴”,即可办理落户。
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
◆ 材料
满足上述要求的朋友,全年任意工作日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7 |
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
◆ 条件
通过杭州高层次人才系统评定为A、B、C、D、E五类人才,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
注意:2020年7月2日,杭州发布《通知》:明确在本市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 材料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8 |
技能落户
◆ 条件
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有固定住所,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社保缴满3年以上)
拥有杭州高级证书,35周岁以下,固定住所(在杭有居住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社保缴满3年以上)
杭州高级技工学校应届生,取得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 材料
拥有《居住证》,并稳定在一个缴纳3年以上社保,考取一张【高级技能证书】,也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9 |
入学落户
◆ 条件
在杭州读大学的朋友,可以在大一入学的时候申请将户籍调到学校集体户。入学落户仅限于大学新生入学。
大二及以后,再要落户到杭州,就只能等毕业之后走杭州学历类“人才引进”渠道。
◆ 材料
学校统一安排
◆ 说明
1、落户到学校集体户口
| PART 10 |
购房落户
◆ 条件
在2008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28日之间购买(含网签)杭州区域房屋的业主,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从2016年9月29日起购买的房屋已经不能购房落户了。购房落户的房源三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006.3.20-2016.9.28时间段,在滨江、下沙、钱江新城三地购得房屋价值为80万、60万以及100万的客户,且付清房款后即可直接落户;
2008.10.14-2016.9.28.时间段,在拱墅、江干、下城、西湖四地购得房屋价值为80万,上城区购得房屋为100万,且付清房款后可直接落户;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萧山余杭购得80方以上房屋,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
◆ 材料
拥有《房屋所有权证》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11 |
投资纳税落户
◆ 条件
内资投资落户:杭州市外地来杭投资的国内企业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可办理1名企业专职管理人员进杭,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外商投资落户: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1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纳税落户: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手续。
1、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2、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3、放宽高技能人才引进户口迁移政策,即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申报由市外迁入户口的,迁移人的年龄、学历、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居住条件等基本情况,应当符合迁入地政策规定的具体条件,并按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二条的要求提交申报事由材料。
第四十二条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一方申报户口投靠另一方的,凭结婚证和被投靠方所居住房屋属被投靠方或其直系亲属的权属证明办理。与父母同户一方因服现役被注销户口的,与公婆或岳父母实际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凭结婚证和被投靠方或其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权属证明等材料,将户口迁入公婆或岳父母处。
第四十三条 未成年子女申报户口投靠父亲或母亲的,由其父亲、母亲或迁入户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报。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户口投靠抚养方的,凭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办理;投靠非抚养方的,需提交父母双方同意迁移的声明。父母双亡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居住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凭亲属关系证明或监护证明(声明)、父母双方的死亡证明或因死亡户口被注销证明等材料,将户口迁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处。
第四十四条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申报户口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凭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办理。除杭州市城区外,与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并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父母,申报户口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不受前款年龄限制。
杭州最新的落户政策是这样的,相比之前的买房落户要更加容易了,主要有住房不一定是买的商品房也可以落户的,但是还是有其他的条件。
一、申请户口迁杭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符合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适度放宽投靠迁移政策
夫妻投靠。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老年人投靠。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三、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
放宽高技能人才引进户口迁移政策,即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杭州经济开发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含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7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放宽高技能人才引进户口迁移政策,即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和农村合法固定住所。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指在城镇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屋、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农村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农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审批手续的住房,包括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安置房。
杭州发布10月8日消息,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适度放宽投靠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其中,放宽高技能人才引进户口迁移政策,即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通知自2018年10月17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细则由市公安局制定,通知未涉及的现行户口迁移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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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户口迁入条件是指: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移人或其监护人、拟迁入户户主,可以凭以下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一)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挂靠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不能提交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的,可以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交证明材料,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经告知迁出户户主或保管人应当提供居民户口簿后,可以向迁移人出具已告知情况说明,作为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六条 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移人或其监护人、拟迁入户户主,可以凭以下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一)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挂靠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不能提交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的,可以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交证明材料,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经告知迁出户户主或保管人应当提供居民户口簿后,可以向迁移人出具已告知情况说明,作为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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